1.正常情况下,高压电容器组的投入和退出运行应根据系统的无功潮流、负荷的功率因数和电压等情况确定。一般功率因数低于0.85时,要投入高压电容器组,功率因数高于0.95且仍有上升的趋势时,高压电容器组应退出运行,系统电压偏低时,也可以投入高压电容器组。
2.高压电容器组所接的母线的电压超过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的1.1倍或电容器的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的1.3倍时高压电容器组应退出运行。电容器室的温度超过±40℃范围时,高压电容器组亦应退出运行。
3.当高压电容器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立即退出运行,电容器爆炸,电容器喷油或起火,瓷套管发生严重放电、闪络、接点严重过热或熔化,电容器内部或放电设备由严重异常响声,电容器外壳有异形胀。
4.禁止高压电容器组带电荷合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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